验收和交付
验收标准: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按技术协议(如有)、合同、合同附件、相关的国家、行业和企业标准执行。
验收内容:按技术协议(如有)、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的相关内容对设备主要规格、基本功能、主要性能和配置、设备技术资料、设备附件、设备清单等内容进行相符性检查和验收。
验收组织及时间安排:
预验收(如果需要):货物准备好后,卖方通知买方到卖方工厂进行预验收,买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就预验收安排事宜予以书面回复,若在卖方提出书面通知一周内,买方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或没有给予书面回复,则视为预验收完成。
终验收:安装调试完毕后,并由卖方出具书面验收申请,收到书面验收申请3日内买方会同终需方(若有)进行验收,并在2日内出具验收报告,需要整改的部分,整改后再次提交书面申请至验收合格。若在卖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一周内,买方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,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,即自动完成交付,并付清余款。
交付条件:卖方将合同所列的全部货物和技术资料完成后交买方验收,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即完成交付。